中国的私营企业普遍存在三大“顽疾”
第一、家庭财富百分之九十以上集中在企业,家庭财富与企业相比微不足道,缺乏财富配置分化风险的理念;
第二、绝大部分企业家认为企业家业是一回事,钱放在左兜和右兜都一样,殊不知企业财产根本不属于股东,属于法人独立资产,没落袋为安的钱怎么能算是自己家的钱呢?
第三、绝大部分企业家没有给家庭成员打造一个“家庭财富安全港”,风险到家门口了才慌手忙脚的应对,但此时已经为时已晚。
企业经营风险难以预料,但提前隔离风险却可人为操作。
家业风险隔离的八步法
第一步:
企业资产重构
首先,企业家要明白,放在企业的财产要分成两大类,一类是高风险的经营性资产,这一般是企业家经营的主业,它受市场各方面影响较大,因此财富波动也大,另一类资产也放在企业名下,但却属于低风险性资产(例如,以企业名义购买了写字楼,并且日常写字楼长期出租),这类资产收益稳定,几乎没有什么经营性风险。所以,企业家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现有企业资产全部梳理一遍,把低风险非经营性资产从前面说的高风险经营性资产中剥离出来,形象的比方就是“把安全资产先从船上先搬到岸上去”。剥离的方法有多种,例如资产出售、企业分立、股权转让、股权代持、企业合并等等,实现企业资产两条腿支撑,即使一边出问题,另一边却安然无恙,不至于因为企业经营风险被连累。
第二步:
企业财富剥离
第二步是把企业里有一部分财富变成家庭成员名下的财产,回归到家里去,也就是落袋为安的手法。例如企业纯利润不要总是用来扩大再投资,而是需要分配利润给股东,变成股东名下个人现金类收入,即使需要交税,也是有必要的,因为这些现金类收入法律上不再算作是企业的财产,而是属于企业家的家庭财产了,自然就隔离了企业带来的风险。剥离的方法有各种费用名目,工资薪金、奖金、专利费、股东分红、劳务费、员工福利、团体保险等等,这里不再详述。
第三步:
股权放进信托
把企业部分股权放进家族信托有三重意义:
1、股权实现了债务隔离,保护股权安全性;
2、企业经营收入向股东分配利润时,实现了税务递延筹划;
3、解决了企业传承中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股权分散、二代婚变、分红挥霍、继承权公证难关等等)。当然,不是所有企业股权适合放进家族信托,而且企业股权进信托法律程序较复杂,不同的机构搭建的建构也不一样。
(中间有省略.......)
从近几年接触高端客户多起真实案例的经验来看,中国高端客户大部分都是民营企业主(包括股东身份),他们在全身心投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时,往往忽略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家庭财富与企业经营之间需要设立一道防火墙,否则,很有可能会导致企业牵连家庭,最后连最基本的家庭财富失去保障。

风险之一:
个人帐户收取企业往来经营款,导致刑事、民事双重法律责任

张老板拥有一幢商铺大楼,主要从事服装销售店铺出租管理生意,大约共有二百个经营小商铺租赁出去,他每月都有稳定的租金收入现金流。为了少开发票不交税,他便用女儿的名义在银行开个帐户,并通知部分不要发票的商户将租金直接支付到女儿的银行帐户中,几年累积下来,女儿的帐户共收租金过千万。但张老板没想到,后来女儿女婿闹离婚起诉到了法院,女婿向法官说妻子名下在银行还有千万存款,那是夫妻共同财产,坚决要求分割,而女儿告诉法官那是父亲公司的钱,不是自己的收入。如此一来,父亲借用女儿帐户收取企业往来经营款的行为被曝光在司法机关面前,如果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或是女婿一气之下到税务机关举报,那么张老板将面临偷逃税的刑事责任,同时企业也面临债务偿还将由股东个人家庭承担连带责任的严重后果。
风险之二:
企业融资由股东个人或家庭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引发家财赔光后果

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往往需要寻找资金支持,向银行或小微贷款公司借款是极为常见的,许多企业家在签订抵押借款合同时,都可能会面临借款方要求,不仅企业大股东签字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还要求股东配偶到场也一并签字。这是一种比较严厉的附加条件。而且我们发现有的企业中大股东这样做了,可是小股东却拒绝承担这样的风险。如果企业在融资过程中,股东及配偶轻易在借款合同中承诺将来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那么将来如果企业还款还不上,债权人也就是出借人是有权起诉到法院,直接冻结股东家庭中的所有财产的。如果企业家在借款时被迫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话,在借款前一定要提前采取一些防护手段,以应对不利情形的发生。
风险之三:
家庭财富无条件的为企业“输血”,导致企业一旦出现风险,则家财尽失。
在与企业主经常打交道的过程中,发现他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对企业爱惜如子,一旦企业缺钱,则毫不犹豫的将家庭财产奉献给企业,为企业增资输血。我们且不管家庭财产以什么样的形式入到企业财务帐上去的,但目前看到的案例来说也是令人叹息。一位企业主与几个股东商量后,计划将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因资金不够,他与妻子商议将家庭存款两千万全部输送给了企业,但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后却遇到外贸订单急速减少的市场变化,企业不得不将部分厂房车间关闭,恶性循环的结果导致企业将部分资产转卖还债,但优先偿还的是银行借款和员工工资,最后家庭输送出去的两千万当然也要不回来了。我们的境内财税师,每年帮好几个企业作清算时都会看到,企业不得已清算终止时,已经投入进去的家庭财产悉数败光。这对企业主的家庭来说,不异于重大打击。所以,建议企业主平常需要给家庭预留“一块自留地”,以确保企业不幸遇到意外困难时,家庭成员的生活还有个基本保障。
当然,家业企业不分还有很多种表现,比如用企业资金购买家庭财产(尤其是不动产)、家族成员之间不同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企业股东分红为避税采取股东借款的财务处理、企业虚假出资或抽逃注册资本等等。一旦企业主忽略风险,未来可能会发生刑事坐牢责任、民事债务责任、行政处罚责任三重后果。
在实践工作中,我们总结了如下的防范措施:企业治理法律风险制度体系的设立、企业财务制度的规范、家庭财富提前传承、家族信托工具的运用、银行资金池的独立配备、人寿保险合同当事人架构设计、夫妻财产约定运用、资产代持的安排、移民及境外资产的布局等应对技巧。
最后,想说的是,无论我们的企业家们多么忙碌,都应该静下心来,与爱人一起商量商量,为家庭财富构筑一道防火墙,以保障家业永续,财富传承!